上午8:30
现场报名,邮件报名
三亚市迎宾路与海螺一路交汇处苏商大厦611室
1079152378@qq.com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五指山市环保局”)决定委托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惠民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纪录、无不良记录,未受过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
4.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此次共招聘3个岗位雇员,分别为:污控岗、生态岗、综合岗,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如下:
(1)污控岗要求环境管理、应用化学、环境监测等环保相关专业。
(2)生态岗专业不限,生态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专业优先录取。
(3)综合岗要求中文、文秘、新闻、环保类专业。
6.年龄要求为25-28周岁,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有吸毒经历的;
6.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岗位设置及待遇
1.招聘3个岗位政府雇员,分别为:污控岗雇员、生态岗雇员、综合岗雇员。
2.岗位待遇:工资待遇为4300元/月(含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有高温补贴。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信息首次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s.gov.cn/)、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http://huiminhr.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工作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三亚市迎宾路与海螺一路交汇处苏商大厦611室;网络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彩色PDF形式投递至1079152378@qq.com。
4.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五指山市环保局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4)学位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5)相关技术职称证书(须现场校验原件);
本人不能前来报名,委托他人代报的,受托人应持委托人签名并按指印的委托书(附件2),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代为报名。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考试总分为100分。
1.参考考生从按规定时间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中产生。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心理素质、道德修养、仪表仪态等综合素养。
4. 面试合格分数线
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5.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将只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6. 考试成绩排名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岗位排序确定排名。若考生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面试,按追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
7.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官网公告信息,造成不能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或未在指定官网而在其它网站下载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工作及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通过面试进入考核和体检的考生,如果放弃或不参加体检和考核,将记录个人考试诚信档案,一年内不得报考三亚惠民公司组织的招聘考试。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只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示,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三亚惠民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聘用人员指派到五指山市环保局,由五指山市环保局安排工作。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0898— 88210051(三亚惠民公司)
18689552733(三亚惠民公司五指山分公司)
监督电话:0898— 86626338(五指山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