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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双创双服”活动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体制机制基础。
三、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于6月底前通过本地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省政府办公厅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按时限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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