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沧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范围
具有沧州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人员。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等要求详见《2019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2:1重新确定招聘计划。在保证达到开考比例的前提下,任一类报名人数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缩减的计划数调剂到治安警力类(B类)使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队退役士兵和有相关专业技能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六)因岗位性质特殊,要求报考特巡警岗位(A类)身高170cm以上;
(七)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精神类或遗传性疾病,无纹身瘢痕,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八)凡涉及年龄、驾龄、工作经验、入党时间、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现场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到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告信息栏下载报名表(附件),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相关技能者、中共党员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张2寸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到高新区管委会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二)体能测试的时间、内容
报考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于2019年9月5日上午8:00进行。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体能测试内容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试合格标准:
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4秒9;
1000米跑,合格成绩为≤5分;
纵跳摸高,合格成绩≥265CM。
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当日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进入笔试程序的考生于2019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支付)。
(四)笔试内容
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上午9:00-11: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于2019年9月9日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五)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应聘公安宣传(C类)岗位人员面试增加现场写作环节。
(六)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退役特种兵、中共党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有驾驶证并有驾驶经验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加分项: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的,加3分;应聘人员驾龄在5年以上的,加2分。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进行体检,增加有无纹身、涉毒检测,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资格复审
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待遇
1、岗前培训。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统一进行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安排人员开展正常执勤工作,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2、签订合同。警务辅助人员与沧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3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标准参照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招聘纪律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czgxq.gov.cn/
咨询电话:沧州高新区人社局:0317-8697631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