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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3
2019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5日
现场报名
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北大道泰大国际双子座B座18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317—6800686   0317—6800535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额及专业

  此次共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辅助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条件详见《2019年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3:1重新确定招聘计划。在保证达到开考比例的前提下,A、B、C中任一类报名人数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缩减的计划调剂到其他两类使用。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岗位限本科),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9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部分岗位限沧州市区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2日至2001年12月22日之间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住建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22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现场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北大道泰大国际双子座B座1815

  2.报名日期:2019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5日

  3.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携带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证书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4)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学历查询证明

  5)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

  6)C类岗位需携带驾驶证

  7)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者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附件2,可网上下载或现场填报);近期正面蓝底1寸免冠照片8张;报名费100元。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及退伍军人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有关待遇及管理

  参照沧州市市直机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基本工资2023元/月(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上浮13%)、层级工资100元/月、年终奖金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所享薪酬和保险福利中单位应缴部分由政府财政保障。所聘人员与沧州天硕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七、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6800686

  0317—6800535

  点击下载>>>  

        2019年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2019年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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