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0名。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招聘计划
男性154名,女性6名。
三、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2800元,经考核合格每满一年增资150元,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学历条件
1、男性:要求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以上学历(成人高中除外);
2、女性: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
(四)身体条件
警务辅助人员身体条件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基础,针对部分项目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考生身体条件以参加招聘体检时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机构给出。
警务辅助人员还需符合以下身体条件:
1、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2、体重:男不低于50千克,女不低于45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7(0.5)以上。无色盲、色弱。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各项考试成绩,按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30%,面试4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用人员。
对退伍军人(含武警)、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以上毕业生、公安院校毕业生予以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即在计算总成绩时加5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不累计加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
(一)信息发布
2019年9月2日—9月11日,在香河政府网(http://www.xianghe.gov.cn)、香河县广播电视台、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hxrczx)、香河县公安局“平安香河”微信公众号发布。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在香河县公安局“平安香河”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香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2)报名时间:9月9日至9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所需证件:①《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此表请到香河政府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填写)②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④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下载打印并填好《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附齐有关资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核实报名人员年龄、学历、身份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或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前要逐一核对体检表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并明确专人全程陪同检查,严防找人代检、弄虚作假,确保体检结果真实、可靠。凡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发现考生有找人代检、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身体条件的人员,直接予以淘汰。体检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具体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男性纵跳/女性立定跳远。考生必须参加所有测试项目,凡其中两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直接予以淘汰。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笔试。
(五)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本次招聘考试委托第三方出题,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100分)的30%,笔试成绩低于总成绩(100分)10%的为笔试不合格,直接予以淘汰。
(六)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适应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执行能力、仪表气质等,对不符合公安职业要求的人员,直接予以淘汰。
(七)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生名单。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政治条件”,对考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对政审不合格者,直接予以淘汰,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参加招聘考生在经过以上招聘环节的基础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招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警务辅助人员在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继续从事公安工作的,县公安局有权随时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办理退工手续。
香河县公安局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