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一中1951年建校,是廊坊市唯一的河北省首批办好重点中学,廊坊市教育局直属示范性高中。2019年8月迁入新址,学生规模扩大,师资紧张,现面向社会选聘优秀高中教师18名。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
二、选聘岗位和人数
高中语文教师3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
高中数学教师3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数学类;
高中英语教师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英语;
高中物理教师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物理学类;
高中化学教师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化学类;
高中生物教师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生物科学类;
高中历史教师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历史学、世界史、世界历史;
高中地理教师3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地理学类;
高中政治教师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经历;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6、工作经历:2年以上高中任教经历;
7、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8、职称条件: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高中学段)。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30日
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将本人身份证、《廊坊市第一中学2019年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下载)、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级教师职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电子版1寸正面照片、以及重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发送至邮箱lfyzzp @126.com(邮箱帐号为“廊坊一中招聘”的首字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科+姓名”(例如“物理王XX”)。
经审核后,符合应聘条件的电话告知本人。确认参加面试的老师,通过邮箱接收《廊坊一中选聘教师面试准考证》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版。本人持准考证与身份证前来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廊坊一中选聘教师面试准考证》;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级教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4张;
(7)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相关内容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第一中学
(三)面试
面试30分钟,包括试讲20分钟,答辩10分钟。试讲教材选用高中必修一,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讲课和答辩均为百分制,采用量化计分,合成成绩后(讲课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不能低于80分,面试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
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选集中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从本岗位中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和廊坊一中官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拟聘人员的选聘资格。
(七)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要在15日以内完成报到等相关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按规定对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0316-8028086
廊坊市第一中学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