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村医“空白点”定向招录工作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19)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国内开展村医“空白点”定向招录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录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户籍在本市,或配偶户籍在本市且长期在本市居住,志愿服务村级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二)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具有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临床类医学专业学历;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有乡村医生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4、具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三)名额。根据全市乡村医生岗位空缺情况,拟定向招录乡村医生35名。
(四)待遇。与现有在岗村医同等待遇。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符合定向招录人员在2019年9月4日前持相关材料到各乡镇卫生院或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科报名。(二)报名所需申报材料
1、河北省乡村医生定向招录报名表
2、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定向招录初试
卫生健康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统一参加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初试。初试具体事宜由市卫健委另行安排确定。
(四)组织人员体格检查
9月10日前,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定向招录岗位数量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参加业务能力培训。
咨询电话:84316773
晋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