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拟通过人事代理的方式公开招聘非在编中小学教师8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名额
(一)招聘对象
1、中学人事代理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9日—2001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2、小学人事代理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9日—2001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南和户籍或升学前为南和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现役军人;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人事代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名额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招聘中学人事代理教师30名,小学人事代理教师50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南和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
三、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事业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参照事业教师缴纳标准。
四、人员管理
招聘的人事代理教师由县人力资源市场代理人事关系,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评定等有关事项。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由用人单位视情节轻重出具意见,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与所聘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停止发放工资:
(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
(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8日。报名地点:南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319—4667116、3781689
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南和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等。
2、考试:全权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考生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
(2)面试(说课)按1:1.5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题目从报考岗位对应的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说课)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说课)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取得面试资格人选在南和县政府网、南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关于领取《面试通知单》的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学位)较高者确定进入人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南和县政府网站、南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体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南和县教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和县政府网、南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招聘对象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所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考生。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聘用合同。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