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满足我县殡葬服务工作需要,解决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殡葬服务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殡葬服务工作人员9名,其中火化工5名,司机3名,整容师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殡葬服务工作;
2.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3.应聘司机岗位需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机动车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B证及以上驾驶证的优先聘用);
4.整容师岗位需有相关专业证书;
5.无其他兼职。
具有内丘户籍的退役军人优先聘用,同等条件下岗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17日通过“内丘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108房间。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考生本人到场。考生如实填写《内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殡葬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按招聘岗位对岗申报,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身份证、驾驶证、退役军人优待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面试
1.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通知内容为准,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按1:1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审核汇总后,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工资待遇
殡葬服务工作人员月工资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倍+700元绩效工资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此次招聘的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间违反单位管理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9-6867581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