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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大庆市投资促进局选调4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2018年5月7日
现场报名
大庆市市政府后楼西门二楼大庆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4250房间)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经大庆市政府同意,市投资促进局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行政编制科员1名;市投资促进局所属投资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科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大庆市区(不含四县)行政管理范畴内与选调单位相同类型行政或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行政编制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4 日以后出生);
4.纳入行政编制3年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4日以后出生);
4.纳入行政(事业)编制3年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省委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属于《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8日
2.报名地点:大庆市投资促进局 电话:0459—6621205
地址:大庆市市政府后楼西门二楼大庆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4250房间)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庆市投资促进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到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daqinghr.gov.cn)下载。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等)。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以人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不超过200K)
4.报名者可直接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公开选调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市纪委驻市投资促进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即可进行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和招商引资业务等。考试时间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并列,有招商引资工作经历或从事与招商引资有关工作的,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均没有招商引资工作经历或从事与招商引资事业有关工作经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核和体检
1.组织考核。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核、同考生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和调转
考核和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投资促进局网站及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在笔试前要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料,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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