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黑龙江省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公务员9名(行政科员岗位)。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报考公务员岗位需具有公务员身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参加工作2年以上(2017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2019年9月9日—9月21日,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大庆组织工作网、大庆宣传文化网、东北网等市内外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大庆组织工作网站(http://zzb.daqing.gov.cn/)、大庆宣传文化网下载报名表,于9月22日前将填写完毕后的报名表发送至dqswxcbxd2019@163.com(需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材料,扫描后形成电子版一并发送),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收到工作人员确认收到报名材料且审核通过的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初审通过后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按5:1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资格审查。9月23日—9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10楼B1011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大庆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照片3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同时提供同版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不超过200k)。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提供的复审材料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选调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选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成立考察组,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注重考查德才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调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选调人选,在大庆组织工作网和大庆宣传文化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1至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9—6368281。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本次选调将通过大庆组织工作网、大庆宣传文化网或电话等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重要事项均由大庆组织工作网、大庆宣传文化网发布,请考生时刻关注。
(四)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大庆市委宣传部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咨询电话:0459—6361534、0459—466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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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