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鹤岗,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鹤岗市人民医院计划引进人才35名。其中:鹤岗市“金鹤回岗”计划引进研究生14名;鹤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
二、招聘方式
1、鹤岗市人民医院“金鹤回岗”引进研究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
2、鹤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社会招聘方式。
三、招聘对象
金鹤回岗:具有统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公开招聘: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考生可登录鹤岗市
2020年“金鹤回岗”引进研究生或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hh/02/)。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3月23日至3月31日8:30--17:00期间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公开招聘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
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网上缴费。2020年3月23日至4月1日
8:30--1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90元后,即视为报名结束。
5、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黑龙江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报考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项目生需携带省级服务期满证书或市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携带市县就业局出具的证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人员需携带退伍证,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需携带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笔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面试时间:拟定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采取远程病例讨论分析的形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体检
资格审查与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在考核时考生需提供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待遇
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金鹤回岗”人员另有待遇如下:
(一)住房保障待遇。需要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周转房。
(二)职称评聘待遇。按照管理权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直接评定
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聘任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量比例限制。
(三)医疗健康待遇。在市级三甲医院为聘用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优先预约就诊、重大疾病及时会诊等优质医疗服务。
(四)家属安置待遇。配偶需要在鹤岗市就业的,对于有编制人员,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置;对于没有编制的按就业扶持政策进行妥善安置。父母、配偶、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落户地。
(五)子女入学待遇。充分尊重聘用人员的意愿,安排就近就便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也可不受学区限制,按意愿择校。
七、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八、咨询电话
鹤岗市人民医院:0468-385540518646806128
鹤岗市人民医院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