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城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需要,优化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结合社会救助经办工作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为街道招聘民政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 工作职能
花园街、兴安街、海兰街、西兴街社会救助工作。
二、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 招聘范围
面向黑河市爱辉区、合作区户籍(2018年7月19日前迁入有效)。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热爱民政事业,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上进,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提供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并打印《爱辉区公开招录编制外合同制民政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爱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ihui.gov.cn)下载),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6日
上 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爱辉区低保局(文化街三小后身,人保财险社区同楼左侧)
联 系 人:姜燕鸣 张力梅 联系电话:6775216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常识、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爱辉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成绩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应聘者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经爱辉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组到被考核人户
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派出所、街道等单位调查了解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等劣迹行为,并查阅应聘者档案。同时复审报名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爱辉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爱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ihui.gov.cn)、区政府、区民政局、区低保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新招聘的民政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爱辉区街道办事处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 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公告由爱辉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爱辉区公开招聘编制外民政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爱辉区公开招聘编制外民政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爱辉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