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屯林业局面向全社会选聘林业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标
选聘全日制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岗位为林场(所)、社区、职工医院、其他企业单位等林业企业工作人员;其中职工医院选聘专业技术类,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良好;
(二)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林业岗位工作,服从分配;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含35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六)户籍不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考试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人员;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报名程序
1.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金山屯区委组织部办公室(金山屯区政府办公楼后楼组织部档案室)。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或学校出具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四张(包括电子版),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至2018年6月15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费:200元/人。
2.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3.注意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0458-3738632 3738835
(2)伊春籍大学毕业生笔试加1分,金山屯籍大学毕业生笔试加2分(未折合前)。(伊春籍和金山屯籍大学生落户籍时间均必须为2018年5月14日之前)。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作出诚信承诺,如实填写是否符合加分条件(户籍证明)、是否应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是否金山屯区特困家庭(经家庭所在社区和民政证明),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已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者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8年毕业的大学生必须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在校证明,且考生必须在2018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笔试
笔试由金山屯林业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领导科学、时事政治等知识理论测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6.体检
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7.组织确定
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政治审核、档案审核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拟录用情况提交区委常委会议讨论确定正式人选和工作岗位(按用人单位需求和人选专业、特长及综合成绩分配相应岗位)。
8.公示
由金山屯林业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讨论确定为上岗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
9.上岗
新选聘的大学生需参加任职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报考职工医院岗位的人员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若三年内取得,则正式聘用,三年后未取得的人员根据工作表现再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聘用期间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新选聘的大学生均享受林业局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在选聘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期间如遇通过考录、调动或借调等方式离开考试录用工作岗位的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由本人或本人所在党组织提前提出申请,经区委组织部研究上报主要领导同意。
联系电话:3738632
本《公告》由金山屯林业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金山屯林业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