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人机对话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豫人社工考【2016】3号)、《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8号)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农艺工等58个工种(附件1)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8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有关规定执行。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资格条件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二级及以下等级的考核。
(二)一级(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专业论文、著作应在考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并提交主管部门盖章的执行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工资待遇的工资审批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为贯彻“互联网+人社”建设要求,提高网上办公信息化和服务水平,全省自2018年起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申报高级技师考评人员的档案材料,由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考管理机构”)。其它具体事项按照河南省工考网站(http://www.hnsgkb.com)发布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根据人事档案审核申报人员的出生年月、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现岗位等级、申报工种、申报等级、年度考核结果等基本信息。指定1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到同级工考管理机构领取账户及密码,并做好账户及密码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各级工考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上报有关申报信息材料。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三个考核科目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全省具体考核方案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有关规定,采取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试、岗位技能实操考核或主观试题闭卷考试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工种具体考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收费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五、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9日至3月14日,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到同级工考管理机构领取账户及密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前期技术准备工作。
(二)3月15日至3月30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三)3月26日至4月10日,审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有关申报材料,汇总全省报名信息数据。
(四)4月至7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培训。
(五)7月至9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公示考试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
(六)8月至11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公示考评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各等级合格人员的证书、归档材料等手续。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可根据以上日程安排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当地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申报人员数码照片采集、培训和考试的具体时间。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政策、原则和程序办事,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考核管理工作责任制,局长为本地区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工考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和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严格规范组织实施,有效预防和处理考试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二)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认真贯彻落实考务工作纪律和规定,强化巡视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替考、夹带抄袭、监考不严、不按规定核对考生身份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重点整治,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考试安全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考试方案,严格做好网上报名信息、考试试题及成绩和答题信息、考试现场监控录像等信息资料的存储上报和安全保密工作,严防出现考试计划错误、试题和网上报名信息泄密、考核数据丢失等重大考试安全事故。
(四)积极做好人机对话考试保障工作。加大考场标准化建设力度,按要求配备人机对话考试所需设备器材,实现考试现场全程监控。认真做好人机对话考试培训、考试期间的电力安全保障工作。
(五)责任追究。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执行政策规定,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引发考核考试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