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我县市政部门人员不足的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系统合同制工人30名。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0名(男24名、女6名),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市政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对象
嵩县籍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未就业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
2、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曾在嵩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n)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7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嵩县白云大道南段顺势药业对面)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报名时在嵩县人才网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市政系统合同制工人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照开考比例要求在本单位招聘计划内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指标。
报名成功的考生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于7月15日—16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一份,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指标1:1.5比例确定,名额不足按分类递补。对参加面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处理解决问题能力及身体条件等进行综合考核考察,当场打分亮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分类按指标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第一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类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额不足按分类递补。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招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类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人员的总成绩分类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聘用
招聘人员确定后,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与用人单位(嵩县市政工程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备案管理。
五、人员待遇
招聘的市政系统合同制工人合同期内工资标准参照我县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建立正常增资机制,统一发放服装,由用人单位(嵩县市政工程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六、工作监督与责任追究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人员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市政系统合同制工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市政系统合同制工人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