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为构建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人才队伍。根据豫政办【2014】161号、豫卫发【2015】2号、宛卫【2016】125号等文件规定,报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3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乡镇卫生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名;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25日—10月31日在南召政府网站、人社局网站等处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召县行政综合楼西三楼人社局会议室(新公安局对面)。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考者本人须亲自到场,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6张及电子档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并填写报名表及承诺书。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大于1:3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等于或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仅为1:1的,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录用。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相关考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南召政府网站或人社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召事业单位招聘服务平台”等处发布,请报名者予以关注,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笔试、面试均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并于报名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八、聘用人员优惠政策:按豫卫发【2015】2号文件之规定执行: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在南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7-66880023
南召县政府网站:http://www.nanzhao.gov.cn
请报名人员扫描此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监督电话:0377-62038900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