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单位工作力量,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公务员岗位6名(县委办公室2名、县政府办公室2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名)。
2.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2名(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甘于奉献;
2.中共正式党员;
3.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文及相关专业;
5.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7.公务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任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科级领导干部;
8.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9月30日。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在宝丰县政府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工作课堂”(workclass)发布公告,公告日期:2019年9月5日至9月12日。
2.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次报名分公务员岗位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两种,每人限报一种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宝丰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人民路西段239号)
报名时需提供:①《宝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②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④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证明;⑤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提供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大学期间曾任学生会干部或参加工作后有办公室工作经历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不累计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程序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7.公示。考察合格的,在宝丰县政府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工作课堂”(workclass)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8.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原职级待遇不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1.为加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组织领导,成立宝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调有关事宜。
2.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若选调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5-651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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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