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全市就业资金使用情况及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决定招聘一批治安协管、交通协管、河渠管理、城管督查、市直机关医院后勤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市区范围内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
1、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4555”人员(截止2019年9月30日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下同);
2、登记失业半年(以进行失业登记时间为准,下同)以上且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555”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退役军人中的“4555”人员;
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烈士家属中的“4555”人员;
5、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女性满47周岁、男性满57周岁(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就业困难人员;
6、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夫妻均登记失业的“4555”人员;
7、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4555”人员。
二、招聘程序
根据我市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情况,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进行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9月1日—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3078100
报名地点:新乡市人民路1号(公园北门)新乡市劳动就业局602室。
2、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以下相关证件现场报名。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555”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低保证原件。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退役军人中的“4555”人员需携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安置介绍信。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烈士家属中的“4555”人员需携带烈士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夫妻均登记失业的“4555”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
(5)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4555”人员,需携带有效法律文书原件、户口本原件。
(6)已在网上进行失业登记没有领取纸质《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只需现场由工作人员网络查询即可。
(二)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我市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和顺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照本公告招聘对象中所列顺序进行招聘,根据“多条件符合者优先”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和顺序,根据空岗情况,按月依次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四)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市劳动就业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
(五)办理招聘手续
体检合格者,市劳动就业局按照规定办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招聘手续。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由各区人社局根据缺岗情况,在本辖区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4555”人员中公开招聘(具体事宜详见社区招聘公告),择优选择,经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者,按照本公告招聘程序办理。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