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9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助力郑州美好教育发展,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二、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涉及16所局直属学校,招聘91人。各学校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2020年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在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2018年、2019年毕业未就业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高中须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先报考,如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7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一年)。
(八)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时需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在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wlsign.51np.top:81/opt/recruit/recruitExaminee/logi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学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自行下载《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填报打印一式2份并手写签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中直接打印的报名登记表3份,本人手写签名。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简历2份。
5.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6.在职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在职教师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出具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及教学经历证明1份。
8.《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2份,本人手写签名。
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资格审查
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学校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对照岗位及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郑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教育局等网站公示。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学校或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公告后及附件表格内的电话。
(五)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两个环节或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三个环节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其中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教师(1056岗位)、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师(1057岗位)、中专计算机教师(1058岗位)、中专电子商务教师(1059岗位)考试分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三个环节进行。其他岗位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两个环节。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面试及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批分组的方式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每个岗位实际领取准考证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能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教育局等网站进行公告。面试成绩在当日面试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讲课形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如采用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三个环节,教学技能测试(讲课)与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讲课成绩占5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5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试讲当天,因参加试讲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试讲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试讲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试讲。其试讲的成绩应达到所在试讲室所有考生试讲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成绩×50%。
有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教学技能测试(讲课)×3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按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并列,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加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有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同等条件下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优先进入体检,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2.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3.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按照《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豫检会〔2019〕5号)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初审、郑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学校、郑州市教育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监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71—671853810371—66962327
技术支持电话:刘老师15002712437尹老师15286832970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