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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周口市淮阳区太昊陵管理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结合周口市淮阳区太昊陵管理处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6名,剪枝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分类考试、突出能力、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人才。


  二、招聘计划


  招聘景区讲解员6名,按照优胜劣汰的方式选取前10名进入试用期。招聘剪枝人员2名,按照优胜劣汰的方式选取前4名进入试用期(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文化旅游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四)报考景区讲解员岗位的,应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62米以上,男性身高1.72米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满足其中一项的人员可优先或适当放宽录取条件(原则上年龄放宽至30岁;身高放宽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1、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者;2、具有导游证者;3、获得全省讲解员大赛名次者;4、具有旅游管理、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教育学、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相关专业者。


  (五)报考剪枝人员岗位的,园林、园艺、艺术设计、农学、林学、植物保护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即可,其他专业应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当好学徒;具有美术功底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有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文化旅游事业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6日至2020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河南省淮阳区羲皇大道南段359号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所需证件材料均需要验原件留复印件)、《周口市淮阳区太昊陵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2020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


  (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进行招聘。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周口市淮阳区太昊陵管理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景区讲解员岗位笔试内容以文学常识、基础知识、公共礼仪、伏羲文化、淮阳人文知识为主。剪枝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以园林养护、美术水平等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职数。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确定。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应聘人员总成绩。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政审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和工作能力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人员管理措施及待遇


  考察对象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当年周口市淮阳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和工作能力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合同。此次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提成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一金),周口市淮阳区太昊陵管理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对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根据表现可以续聘或解聘。若聘用人员在使用期间违法违纪、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正常从事本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随时可解除劳务合同,予以辞退。


  八、其他事项


  1、淮阳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3、本次招聘公告由周口市淮阳区太昊陵管理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394--2664816(请于工作日咨询)。

2020060860018693.xls

202006086001877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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