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优待军人家属的规定,切实做好驻团部队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印发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4〕41号)、《市人民政府黄冈军分区关于印发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21号)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县直事业单位在团风县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1人。单位、岗位及条件见《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19年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对象为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团部队随军配偶。本轮军队改革期间由现役军人转改为文职人员的随军家属一并纳入招聘对象范围。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于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团部队随军配偶,本轮军队改革期间由现役军人转改为文职人员的随军家属;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④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⑤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fzf.gov.cn)新闻中心栏、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tfzf.gov.cn/)、团风党建(tfdj20150701)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由城区各驻团部队政治机关将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条件通知到随军家属或配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部队政治机关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19年在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驻军军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一式2份)及驻军军人任职命令、立功通令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书(含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经各部队政治机关初审后,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团风镇团黄路特一号县人社局807房间)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5天)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法律、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国情国力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出考生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军人综合素质评定。
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工作由随军家属所在部队组织实施。军人综合成绩由现役干部服役时间、职务等级、军衔等级、奖励计分等方面组成。①服役时间按照每周年1分的标准进行计算。②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按正连为基础标准10分计算,每增加一个等级增加5分,现任职级别满三年及以上的增加3分。专业技术和文职干部参照相应职级赋分。③军衔等级按中尉为基础标准5分计算,每增加一个等级增加3分。④奖励计分按照立功情况进行计算,所获最高奖励为一等功的,1次计10分,每增加1个一等功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所获最高奖励为二等功的,1次计5分,每增加1个二等功加2分,累计不超过10分;所获最高奖励为三等功的,1次计3分,每增加1个三等功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获多项奖励的,只计其中最高奖励分,所有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军人综合成绩累计分数不能超过100分,超过的按照100分计算。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军人综合素质评定×30%。考生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考生综合成绩并列,则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报考该岗位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团风县人社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单位或者岗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6307808(县人社局事业股)
2019年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b.doc
2019年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a.xlsx
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