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5日
现场报名
黄石市法制办523办公室(杭州东路1号市政府大楼五楼)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因工作需要,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之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年龄3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
4.具有法学或文秘专业,拥有机关文书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无违法犯罪等不良纪录。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16日(不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黄石市法制办523办公室。地址:杭州东路1号市政府大楼五楼(人民广场站,乘8路、12路、13路、18路公交车均可抵达)。
3、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可从本公告下载填写一式两份)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共一张试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
四、薪酬待遇
政府雇员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基本工资、津贴和保险,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标准缴纳。雇员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发给基本工资。
市法制办报考咨询电话:0714-635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