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具备大学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我市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8:00至3月8日17:30
2.咨询电话:0714-8768291
3.报名地点:大冶市人民医院人事教研科(大冶市人民医院1号楼4楼)
4.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①《大冶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士报名登记表》(网上填写打印)一式两份;
②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登记照(照片命名“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要与登记表上所贴照片一致);
③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护士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全日制本科学历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六)考察与体检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符合免予笔试资格条件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考察所需提供的资料:
①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②本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并按合同约定执行相应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市总医院纪检监察办的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