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结合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武汉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武汉市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1名内科副主任医师,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七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其中,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中国港澳台地区毕业生可以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备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及医师执业资格;
5.具备5年以上医院(内科科室)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9:00-12:00,14:30-17:00至11月13日12:00
2.报名地点:市社会福利院人力资源部(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98号A座4楼403室)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2寸登记照、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市社会福利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发放资格审核合格证明,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注明理由。
四、面试
面试由市民政局指导市社会福利院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由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分析、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医学专业知识等。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六、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民政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信息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等。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期间,聘用人员认定登记在《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专技岗位中的“未定级”,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认定到专技七级岗位。若聘用人员原聘岗位高于专技七级岗位,需参加本单位年度岗位竞聘,竞聘合格可比照其在原单位岗位聘任情况,认定到相应的岗位等级;竞聘不合格的聘用至专技七级岗位。
八、注意事项
1.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市社会福利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市民政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在应聘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依次递补公示。
3.本次专项招聘联系电话027-85517585。
武汉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