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紧缺问题,确保正常开学开课,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及高中学校招聘空缺计划补齐,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要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要求在两年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劳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通山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19年通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员招聘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12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报名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即年龄要求为35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
(六)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3比例的,根据鄂人社函〔2017〕220号文件精神不设开考比例,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五、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19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考试与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详细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通山县(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合计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数占10%,教育教学理论分数占20%,学科专业知识分数占70%。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以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15-2880079,时间:上午8:30至11:30。
(二)加分政策
1.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8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2.“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请“三项目”人员下载附件3《通山县“三项目”人员服务情况审核表》,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各项目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大学生村官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团县委审核确认。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在报名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上交,过期概不受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数控制在1:3以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通山县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考官在外县市聘请,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等。以说课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7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笔试与面试均按百分制量化。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一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体检与考核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在考核期间内可以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由县人社部门制发聘用文件,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编制、聘用、工资手续。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设置两年临聘期,临聘期内按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编制、聘用手续;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即由县人社部门制发聘用文件,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编制、聘用、工资手续;两年临聘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劳动关系。
九、选岗及聘期
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首个聘期为三年,三年聘期内不得申请离职或调动,否则,一律以辞退处理,并赔偿违约金。按照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的,相关材料将记入个人档案,且5年内不得转移档案、不得再次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十、相关待遇
已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两年临聘期内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发放临聘工资、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十一、其他
(一)招聘工作纪律。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715-2880078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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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通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员招聘岗位表.xlsx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山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