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县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文秘和财务各1人,共2人。
三、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文秘人员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财务人员42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文秘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工作经历:文秘人员具有3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财务人员具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5、2018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与县委统战部现有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处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决定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清泉融媒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9月11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衡南县“四大家”办公楼七楼县委统战部办公室(708室,电话:0734-8550005)。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单位正式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证明原件。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选调前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选调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时量为150分钟。
① 笔试内容:文秘岗位公共知识占30%,写作占70%;财会岗位公共知识占40%,财务知识占60%,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9月21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20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进行公示。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②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综合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设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考生在面试结束时,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后宣布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选调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一次。
(六)考察、公示。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公示。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选调资格。相应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召开统战部部务会确定最终选调人员,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调入。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综合表现,县委统战部召开部务会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由县委统战部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衡南县委统战部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