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衡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衡南县教育系统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清人才发[2020]1号),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赴高校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录用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全职引进教育人才共计48人(其中初级中学30人,普通高级中学18人)。引进岗位职数详见附件《衡南县2020年高校优秀毕业生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条件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30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博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体检合格。
4.引进条件:教育部认可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985”“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其他一本、二本院校校级以上优秀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注:2020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2021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职业资格要求
初级中学教师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高级中学教师取得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
注: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2018年、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2021届高校毕业生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果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则按新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取得引进岗位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教师和未开编的特岗教师;
6.衡南县辞职未满3年的在编教师;
7.教育主管部门解聘的教师;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县外在编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引才公告。
(二)引进宣讲座谈
1、宣讲座谈时间:12月5日上午10:00—11:30
2、宣讲座谈地点:在湖南师大理学院三楼309报告厅举行引进宣讲座谈活动,届时县委领导将与学生见面座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5日上午12:00止,网上报名请将本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发到指定邮箱lj@hnhnyz.com。
(2)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12月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8:00
(3)现场报名地点:12月4日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309报告厅;12月5日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衡南县教育局展位或湖南师大理学院309报告厅。
2.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考生报名表,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现场粘贴在报名表上);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
⑤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件;
(2)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名,对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现场核验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者须在12月5日带齐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南师大理学院309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进行面试。
(四)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12月6日9:00-17:30
2、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3楼301室
3、面试内容、方式与要求:
①面试内容:初中面试内容从初中二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中指定,高中面试内容从高一相应学科教材中指定。
②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
③面试要求:备课40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当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时,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同意,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面试合格考生,与应聘学校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签约后,体检名单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查实考生有严重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九)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3年,聘用人员到校上岗后,予以正式聘用,列入全额事业编,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兑现待遇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县教育局汇总用人单位人才补贴申报资料,向县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办理购房补贴。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除享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工资、用人单位福利待遇等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1.博士研究生到岗后,县委县政府为其在县城范围内提供一套商品房,面积为120—150㎡。
2.其他引进对象首次在衡南县行政区域内购房,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奖补到位。标准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岗后,在衡南行政区内首次购房,一次性奖补12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岗后,在衡南行政区内首次购房,一次性奖补8万元购房补贴(其中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增加2万元,共计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一本、二本院校校级以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岗后,在衡南行政区内首次购房,一次性奖补6万元购房补贴。
引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如在合同服务期内离岗,作违约处理,取消或全额退还奖补资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大学毕业生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各招聘学校。
3.本公告由衡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2020年衡南县高校优秀毕业生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条件表w.xlsx
中共衡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南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