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高级中学教师队伍建设,衡南县三中和衡南县八中采取"绿色通道"方式招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4名,其中三中1名,八中3名。(详见附件1《2020年衡南县部分高中学校"绿色通道"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30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35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40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体检合格。
(二)学历要求
符合以下"绿色通道"条件:
1.师范院校毕业生
①师范院校及综合性大学师范院系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②"双一流建设"师范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
③其它师范院校及综合性大学师范院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2.其它院校毕业生
①音舞岗位放宽为音舞专业院校应往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或具有省级及以上重大音舞比赛(含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生"三独"比赛、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奖经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院校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③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的非师范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QS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相关说明
①优秀毕业生条件(具备其一即可):国家、省级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②上述条件中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奖项须为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③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职业资格要求
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注: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2021届高校毕业生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如果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则按新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取得招聘岗位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教师和未开编的特岗教师;
6.衡南县辞职未满3年的在编教师;
7.因违纪违规被教育主管部门解聘的教师;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县外在编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30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衡南县教育局6楼会议会
4.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定单位定岗)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①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现场粘贴在报名表上);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
④教师资格证;
(2)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名,对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参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三)试教
1.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3:1,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时间:2021年1月9日(凭身份证试教)。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到达考点进行分组、抽签、备课,9:30开始试教。
3.面试地点:衡南县明德小学
4.面试方式、内容与要求:
①面试方式:由县教育局组织评委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试教时长15分,备课45分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②面试内容:由评委现场抽取课题,试教内容由评委从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中抽取。
③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
④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⑤面试成绩将在衡南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此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可跨校调动。
五、其他事项
1.制定招聘方案,报县人社局同意后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监督。
2.本次高级中学"绿色通道"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
4.整个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5.本公告由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监督电话: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749137
衡南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34-85516458550155
2020年衡南县部分高中学校“绿色通道”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v.xlsx
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