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规
定,结合工作需要,新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四)坚持依法依规、严守纪律;
(五)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新田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新田县各类定向服务基层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
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共41家单位67个岗位,计划招聘96人。(详见附件1:《新田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现场咨询。
(一)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及招聘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
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按足年
足月累计计算。
(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0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大学毕业生
退役后一年内(以退役证明材料载明日期为准),可视同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
(四)限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及网格管理员的岗位报考对象为:在新田县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在新田县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新田县退役军人(服役地点在新田县或现为新田县户籍);通过新田县网格员正式招聘,在县委编办进行了网格员编制备案,并
在本县范围内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社区网格管理员。属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提供乡镇党委政府或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
退役军人的,提供退出现役军人证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属网格管理员的,提供所在社区和县网格管理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含单位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工资流水等,并加盖单位公
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
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新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t.gov.cn/)、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8329607.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新田县芙蓉学校。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一览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相应证件如因特殊原因在规定
的期限内延迟提供的考生和由他人代报的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
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
关证明等;②《新田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③非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社部
门同意报考证明;④限新田户籍的岗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进行。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
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认定。
现场报名完成后,在2022年8月17日之前将《新田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kszx4781396@163.com。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考生凭身份证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人防大楼3楼南区311室)领取,领取时间将
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共一科,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
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确因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经批准
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笔试科目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医卫专业知识》和《财会专业基础知识》。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查分,不受理委托查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
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2)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
(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
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
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
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一次。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
的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
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报考乡镇岗位的人员将按编办、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及岗位,综合考虑后研究制定分配方案。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笔试准考证贯穿笔
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聘用完成后。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
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
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五)考生一经聘用,必须按岗位表中最低服务年限为新田县服务,未满服务年限原则不予调动或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六)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六、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文件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各环节均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以下有关要
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一)参加考试健康基本要求
1.所有参考考生提前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各环节疫情防控查验中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建议考生提前彩色打
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2.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须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城市行程、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测量正常
(<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
4.永州市外考生须提前通过微信公众号“永防码”系统报备行程。
(二)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游史;
3.考前14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4.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6.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呕吐、肌肉酸痛、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经诊断未排除传染病的;
7.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8.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加考试。
七、本公告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及政策咨询:新田县人社局0746-4781396
监督电话:新田县纪委监委0746-4711788
新田县委组织部0746-4716176
新田县委编办0746-4712057
附件:1.新田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