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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2022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117号)
卫生和社会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卫健委网、株洲卫生人才网、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中医

伤科医院官网发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117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附件中的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

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

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

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2月31

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

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五、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

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统一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

水平、业务能力、相关科研经历和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作出书面考核成绩,并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到

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考核结果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

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

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

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九、纪律监督


  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

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0731-22285588(咨询)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监审科:0731-28810080(监督)


  株洲市卫健委:0731-28682180(咨询、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2年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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