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涟水县公证处为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公证辅助工作。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优先录取,且年龄放宽至40周岁。
5、身体健康,能从事户外、外勤、现场工作岗位。
6、具有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意识,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沟通协调、处理具体公证实务的能力。
7、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非工作日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涟水县司法局521室。联系电话:0517-82380019。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百度搜索“学信网”注册打印)、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二寸同底板正面免冠彩照2张进行现场报名。
三、相关程序
1、资格审核。江苏省涟水县公证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以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在面试现场,由评委进行综合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第一次合同期限一年。
2、待遇。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参与绩效分配。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现有同等条件的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详情可咨询报名接待人员。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行择业。
3、食宿、交通自理。
本公告由江苏省涟水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涟水县公证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