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7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初中和小学岗位(岗位代码017-049)全部面向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人员招聘。
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则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人员,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6:00)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应聘岗位代码为013-016岗位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聘用后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另行择业。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2日—8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涟水县教育体育局。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涟水县政府网(http://www.lianshui.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9)应聘岗位代码为017-049岗位的视同应届毕业生人员,须现场签署承诺书(见附件6)。
其中2018年、2019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已缴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8月2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由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1.笔试范围: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其中,岗位代码为037-049的岗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对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由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5);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5)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涟水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应聘岗位代码为001-036岗位的,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应聘岗位代码为037-049的,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进行选岗,按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排名确定选岗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后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被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涟水县教育体育局:0517-82380380
涟水县人社局:0517-8238077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7-82399098
涟水县人社局:0517-82380555
本公告由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