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级高新区,位于连云港市主城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引进发展急需的人才和业务骨干,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和其他不良行为;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优先;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
详见《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待遇
聘用人员为高新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含五险一金),根据工作年限及岗位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报名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需填写《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gxqdq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岗位编码+姓名+联系电话;
3.本次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6月27日。
五、招聘流程
1.适岗评价:根据岗位要求设定评价要素,对所有投递简历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适岗性筛选,在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
2.专业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专业考官和职能部门对筛选出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确定进入综合面谈人员;
3.综合面谈:针对面试突出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谈,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素养评价,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组织体检:对通过综合面谈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岗前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考察;
6.确定聘用:对通过专业面试、综合面谈、体检、考察均无异议的人员,提交会议研究,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面试、面谈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公告未尽事宜由人社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8-83081200(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