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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医技人才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07-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徐淮东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附属医院。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因医院发展需要,现将医院2020年医疗、医技人才招聘公告(第二批)予以公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医疗、医技人才招聘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博士研究生及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仍按市卫健委发布的公告要求报名、考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除特别备注外,硕士、本科求职人员应为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上述人员中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3.硕士学历人员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本科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英语等级不作要求。


  4.硕士毕业生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应往届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6.除特殊备注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要求四证合一。


  7.具体招聘专业、学历、资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硕士毕业生为临床医学专业(符合相关科室需求专业方向)的均可报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登录医院招聘网站(http://zp.lygyy.com.cn/zp.html#/)或登录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人力资源模块中的“我要应聘”进行在线注册、选择职位报名、投递简历。


  应往届毕业生选择“校园招聘”中相应职位报名,成熟型人才选择“社会招聘”相应职位报名,并点击预览自行下载、打印一份报名表。


  四、招聘安排


  本公告招聘岗位发布后,我院将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实施招聘考试。即日起至7月20日接受报名,报名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启动考试程序,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职位,经医院研究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岗位届时将继续发布补充通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五、招聘流程


  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招聘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通畅。


  1.网络报名结束后,市一院负责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请提供一份报名表和身份证、个人简历、推荐表、英语四、六级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另提交复印件一份)。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员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3的全部入围。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院的资格。


  六、人员待遇


  按上级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及岗位性质、要求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录用。


  2.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605103(医院纪检监察室)。


  十、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518-85767211、8576721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20年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医技人才招聘岗位表(第二批)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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