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http://zhaopin.sndhr.com:8012/zpCandidate/a/login)
3.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9:00--11月22日16:00。
4.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5.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本人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6.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选聘单位对通过报名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11月2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苏州高新区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区选聘办统一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对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及发展空间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州浒墅关经开区管委会委托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为聘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起点年薪20万元;根据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相应乐居租房补贴(不低于博士800元/月、硕士600元/月,保障期三年)。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区优秀年轻干部管理体系进行培养管理,合同期满1年后,根据有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择优选拔录用。
九、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8050246、68016185;
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250750。
2020年度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x.xls
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
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