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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无锡市人民医院招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1
9月10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至2019年9月16日
现场报名
无锡市人民医院人事处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无锡市人民医院人事处 0510-85351882

因工作需要,无锡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可在2019年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中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要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9月10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至2019年9月16日。


  报名地点:无锡市人民医院人事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2019年及2018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无锡市人民医院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应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我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缴费确认


  每位考生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考试报名费的视为弃考。


  三、考核与公示


  1.考核方式


  (1) 护理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


  (2) 其他岗位报名人数是招聘人数的5倍及以上的,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员5倍的,采用直接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笔试以专业知识为主。


  直接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笔试+面试考核方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列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核总成绩。


  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2.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公告栏。


  四、体检及考察


  1、我院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应聘人员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递补情况(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及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我院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无锡市人民医院纪委监察室 0510-85351895。


  咨询电话:无锡市人民医院人事处 0510-85351882。


  

无锡市人民医院2019年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无锡市人民医院2019年合同制卫技人员补充招聘计划.xls


  无锡市人民医院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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