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我县部分中小学2020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中小学教师4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部分中小学校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9年8月4日以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须承诺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并承诺于2020年10月底前取得);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建湖县体育中心北侧建湖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建湖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森达校区南门对面)。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15-86232117、13770211168。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费100元/人。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填写《建湖县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⑤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并承诺于2020年10月底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④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经济薄弱地区,或者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可经有关部门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0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建湖县体育中心北侧建湖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建湖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森达校区南门对面)领取准考证。
5.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在“建湖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也可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查询电话:0515-86232117,80693305)。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人员公告(登录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所有学科面试只上微型课,采用与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教材。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计算。
四、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建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建湖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3.选岗。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体检、考察合格考生,在报考的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就业岗位(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根据相应情况作出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等相关材料,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由招聘学校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先上岗、再考证”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选岗后放弃聘用或在建湖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待遇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建湖县教育局教育档案室(建湖县教育局办公楼411室,邮编224700)。个人档案未按时转入者,暂停办理进编和工资初定手续。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具体工作由建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结果报请建湖县委编委会确认。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80600071(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建湖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