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财务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后出生);
4、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初级资格以上(含初级),取得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会计学等经济类专业,具备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备按企业会计制度及新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及税务处理工作能力,能熟练运用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需要一定的写作能力,最低服务年限3年(需签协议)。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招聘的。
四、招聘工作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电子邮件形式统一报名,2019年9月2日至9月4日5点半止(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电子档(含相关需要扫描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一份等)发至电子邮箱sjsjjck2012@163.com。联系电话:0796-8220657或0796-8216061。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其参加下一环节的招聘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2.考试、政审、体检及录用。经初步筛选符合招录条件的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后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以财务知识为主。面、笔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经考试选拔后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及体检合格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3.薪资待遇:与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单位正式职工同工同酬,月均收入5000元左右。
五、其他事项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网址:http://zjj.jian.gov.cn/,并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