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青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行政辅助岗位2名,具体负责协助做好区发改委有关股室日常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财会、环境、法律、文秘、行政管理类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3.相貌端庄,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2个月,每月工资2500元(基本工资2000元+午餐补助500元)。
2.聘用期不少于2年,第一年试用期后每月工资2800元(基本工资2300元+午餐补助500元),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等,并满一年后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下一年度适当增加基本工资。
3.根据全年度工作总体情况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相当于3-6月的基本工资,参照现有聘用人员标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邮箱:qyqfgw@163.com。
3.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4月3日17:00。
4.报名材料:《吉安市青原区发改委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6寸全身生活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面试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应聘者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面试(2020年4月12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对网上报名进行初选,初选合格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纸质版到区发改委提交,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我委对提交材料的报名者进行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并对面试人选进行仪容仪表、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等进行考察。
(三)确定聘用人选(2020年4月12日前)
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2020年4月15日前)
组织拟聘人员到青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费用,体检合格后即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青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6—893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