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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九江瑞昌市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5
2018-06-19 10:58:46
现场报名
瑞昌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定期开展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赣组字〔2017〕137号)及九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8年九江市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九组字〔2018〕33号),切实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九江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面向各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方面人员)选拔一批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人选业绩,突出乡镇(场、街道)党组织推荐和市委组织部的审核把关作用;
  (二)坚持竞争性选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操作;
  (三)坚持分类选拔,按照三方面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计划,分类竞争;
  (四)坚持定期选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
  二、选拔范围
  各乡镇(场、街道)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市直单位派驻乡镇、场、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学校、医院)、乡镇(场、街道)所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优秀大学生村官。
  参照乡镇村级管理的单位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据实把握,符合条件的一并纳入。
  三、选拔职位
  乡镇(街道)机关副职领导干部。
  四、选拔名额
  共选拔8名乡镇(街道)机关副职领导干部,其中,从乡镇(场、街道)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市直单位派驻乡镇、场、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学校、医院)中选拔2名;从乡镇(场、街道)所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中选拔2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4名。
  五、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在乡镇(场、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村(社区)干部必须为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连续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大学生村官必须为服务期满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相关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即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优秀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优秀大学生村官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内的;
  5、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6、其他不宜选拔的情形。
  六、主要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组织研究、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根据九江市委组织部审批、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的选拔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从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综合加分。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必须经乡镇(场、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类差额署名推荐(如只有1人符合条件不做差额要求),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
  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参考比例不低于1:5,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参考比例不低于1:4,参考比例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拔计划数。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负责,征求市纪检、综治、卫计等部门的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综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见附件1)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认定评分并在所在单位公示。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5日,不得跨县(市、区)报名。报名地点:瑞昌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4226858)。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九江市2018年度从“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推荐报名表》(样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另,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需携带本单位编制本原件及复印件、乡镇(场、街道)工作经历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需携带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需携带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综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笔试和面试均由九江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九江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监督。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和综合加分相加后分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适岗性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加分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相加计算应试者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名,按选拔计划数差额2人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如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因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等原因,出现参加面试人员不足的,按笔试成绩加综合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开始后出现人员不足情形的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考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中必须认真审核干部本人档案,没有干部档案的由所在乡镇(场、街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考察要注重一贯表现、工作业绩、群众公认、基层导向,做到好中选优。同时要注意严格把握资格条件,不踩红线、不触底线。
  (六)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综合考试、考察和日常考核等情况分析研判,召开部务会,按照选拔计划数差额1人确定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市委常委会按1:1票决确定拟选拔任职人选名单,并报九江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公示和任职。拟任人选要在市里和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核查,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疑议的,市委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作为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提名人选。安排方案事前报九江市委组织部审核。提名人选经组织任命或选举当选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选拔人员一律安排在乡镇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得少于5年,其中在乡镇工作2年内,不得调动,已满2年但不满5年的,可以在我市乡镇(街道)之间调动。  
  附件:1.综合加分标准.docx
       附件:2.九江市2018年度从“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推荐报名表.doc

  中共瑞昌市委组织部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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