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
现场报名
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武宁县从优秀乡镇(街道、园区)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定期开展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委组织部《2018年九江市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案》精神,经县委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园区)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方面人员)选拔一批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人选业绩,突出乡镇(街道、园区)党组织推荐和县委组织部的审核把关作用;
(二)坚持竞争性选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操作;
(三)坚持分类选拔,按照三方面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计划,分类竞争;
(四)坚持定期选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
二、选拔范围
全县乡镇(街道、园区)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园区)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乡镇(街道、园区)所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优秀大学生村官。参照乡镇、村级管理的单位人员,按照据实把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一并纳入。
三、选拔职位及名额
根据符合选拔条件的三方面人员总体数量情况和现有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职数空缺情况,分类提出选拔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共选拔乡镇(街道)机关副职领导干部6名,其中:面向乡镇事业编人员选拔3名,面向村干部选拔1名,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2名。
四、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在乡镇(街道、园区)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村(社区)干部必须为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连续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大学生村官必须为服务期满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相关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优秀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优秀大学生村官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内的;
5、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6、其他不宜选拔的情形。
五、主要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综合加分、笔试、面试、考察、组织研究、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武宁县2018年度从“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推荐报名表》一份;3、获县处级以上奖励依据原件及复印件;4、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2张。
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三方面人员选拔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后,必须经乡镇(街道、园区)党政班子成员分类差额署名推荐(如只有1人符合条件不做差额要求),然后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将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收集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室,上报时间截止6月25日。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参考比例不低于1:5,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参考比例不低于1:4,参考比例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拔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同时征求县纪检、综治、卫计等部门的意见,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综合加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认定评分并在所在单位公示(具体加分标准见附件)。
(四)笔试。笔试和面试均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分县(市、区)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监督。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和综合加分相加后分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适岗性等。按照综合加分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相加计算应试者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选拔计划数差额2人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因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等原因,出现参加面试人员不足的,按笔试成绩加综合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开始后出现人员不足情形的不予递补。
(六)组织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中必须认真审核干部本人档案,没有干部档案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要注重一贯表现、工作业绩、群众公认、基层导向,做到好中选优。同时要注意严格把握资格条件,不踩红线、不触底线。
(七)研究决定。县委组织部综合考试、考察和日常考核等情况分析研判,召开部务会,按照选拔计划数差额1人确定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县委常委会按1:1票决确定拟选拔任职人选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八)公示和任职。拟任人选在本县和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核查,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疑议的,县委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作为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提名人选。安排方案事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提名人选经组织任命或选举当选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选拔人员一律安排在乡镇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得少于5年,其中在乡镇工作2年内,不得调动,已满2年但不满5年的,可以在本县乡镇(街道)之间调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从三方面人员中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县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娟同志任组长,段朝武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张益民、张友平、聂道发、赵友明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段朝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要加强对选拔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选拔工作的每个程序和环节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过审批的选拔计划、经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名单、参考人员综合加分情况、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均在本县和所在单位公示,其中报考名单及参考人员综合加分情况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选拔工作中,发现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选拔前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选拔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回应解答,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