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儒乐湖派出所警务辅助力量建设,建立担负专门任务的专业辅警队伍,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不占用公安行政编制,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通过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公安非执法岗位上,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全日制劳动者。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限男性。主要担负儒乐湖派出所巡逻处突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过邪教组织。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公安辅警事业。
2.招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9月1日),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户口不限。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持有汽车、摩托车驾驶执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男性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含),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无纹身、心理素质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4)其它原因不适宜在公安辅警工作岗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0月1日;
报名地点: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儒乐湖大街299号(儒乐湖派出所)
联系人:张警官13570670360
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和参加邪教的证明材料(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4)其他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驾驶证、退伍证明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体检
统一组织应聘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因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集体食宿,集中管理。要求应聘人员除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大疾病史、身体无残缺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没有传染性疾病、心脏病等条件。
五、培训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六、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
辅警工资:300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