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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长春九台区委党校遴选专职教师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6月12日
现场报名
区委党校党委办公室
6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00
教育
6月24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校工作条例》精神,充分发挥九台区委党校“三个熔炉、一个阵地”作用,区委党校计划在全区各初级、高级中学教师中遴选党校专职教师。
一、职位人数
党校专职教师,3人。
二、资格条件
1、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党校事业。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哲学、历史、中文专业。
3、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前出生)。
三、遴选程序
1、发布通知。6月1日—6月10日,在九台区教育内网、人社局人才网发布遴选教师通知。
2、报名审核。6月12日—6月16日,参加遴选人员带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含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情况),到区委党校党委办公室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联系电话:82361086.
3、组织笔试。笔试时间:6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九台区委党校阶梯教室。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及格以上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组织面试。6月24日(周六)上午8:30开始,由省(市)委党校教师、区委组织部领导、区委党校领导组成面试小组,对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5、试用录用。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遴选人员。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党校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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