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馆各项事业的发展,经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形式的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招聘从事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辅助人员、党政群工作辅助人员等9人(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行良好,无不良社会记录。
2、热爱文博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身高、学历等条件要求,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无精神病、传染病,无吸毒等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9月6日(周六、日除外),每天9:00——16:30
报名地址:辽宁省博物馆(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7号)A区501室
联系电话:024-22745355
联系人: 张美子
登录辽宁省博物馆网站(http://www.lnmuseum.com.cn/),在“辽宁省博物馆编外岗位人员招聘公告”中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1份及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版),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内容:中国古代史基础知识,古汉语基础知识,文物基础知识,党建基础知识(党政群辅助岗)。分值40分。
2、面试
内容:主要考察报名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分值60分。
笔试、面试总分10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笔试、面试工作由我馆组织的评委会负责。
3、体检: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即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我馆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4、公示:
录用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博物馆网站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有异议者,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用办法
1、管理
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由我馆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博物馆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工资待遇
执行我馆编外岗位人员工资管理办法,含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工资2000-3500元之间,具体按岗位面议。
五、其他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本简章由辽宁省博物馆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领导小组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