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和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8〕23号)文件及市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本溪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卫发﹝2018﹞87号)文件要求,我县将组织实施2018年度桓仁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全科医生2人(桓仁县人民医院1人、华来中心卫生院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2018年度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中有关岗位职责、招聘程序等事宜均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开展。
(一)岗位设置
招聘岗位设置2个,其中:桓仁县人民医院1个,华来中心卫生院1个(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报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且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在40周岁(1978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其中,对于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于2018年12月5日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发布(http://www.hr.gov.cn/),同时在桓仁县广播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当招聘岗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还需提供就职单位的工作岗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等。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周六、周日不休)。
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桓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
报名咨询电话:024-48835493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8年桓仁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报名时即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同时作为参加面试的准考证使用。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7日
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县卫计局会议室
3.笔试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当天中午12点30分在考场公布,也可通过电话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13:30;面试地点:县卫计局小会议室。
面试者必须于下午13:00准时到达会场。工作人员宣布面试规则和纪律后开始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当天当场发布考试成绩;也
可通过桓仁县政府网站查询成绩。(http://www.hr.gov.cn/)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2018年12月17日下午,根据公布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当场通知体检人选。当场公布参加体检人选并公布体检时间、要求;同时,可通过电话咨询体检人选、时间、要求。
12月18日早7:40分,县卫计局派2人带领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取。
2.确定考核人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由岗位设置单位、县卫计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2018年12月20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hr.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岗位设置单位(县人民医院、华来中心卫生院)按要求,分别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县卫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公开招聘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
1.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的特岗全科医生,人员管理按照《实施意见》进行,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后派驻至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派遣至古城中心卫生院)工作。如有特岗全科医生本人自愿办理人事调转至派驻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县卫计局和人社局要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调转。
2.岗位设置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华来中心卫生院)的特岗全科医生编制管理,聘用合同、执业注册、档案管理、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均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办理。其他均按《实施意见》进行。
3.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激励与保障政策
特岗全科医生的相关待遇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1.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2.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五、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桓仁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hr.gov.cn/)关于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局负责解释。
4.本《公告》如有与省、市关于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文件相抵触之处,按照省市文件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县卫计局024-48835493;
监督投诉电话:县人社局024-48823882;
县卫计局024-48822460
附件:
1.2018年桓仁县卫生计生系统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计划表.docx
2.2018年桓仁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