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至2002年1月期间出生;博士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1月及以后出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往届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均可应聘。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其中编制内20名,编制外35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8日-2020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hrr.mee.gov.cn)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请务必全面、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需改报生态环境部其他部属单位,请联系海洋中心。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二)资格审查
海洋中心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和海洋中心网站(www.nmemc.org.cn)查询审查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海洋中心网站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主观题两部分,满分为200分,每部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将在海洋中心网站公布。
3.笔试具体安排在准考证上载明。
(五)面试
1.海洋中心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结合本人意愿,从通过笔试合格线、符合该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中调剂;调剂后,人数仍不足5人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方式。
3.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
4.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面试合格线,将在海洋中心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将笔试成绩加权为百分制,与面试成绩按1:1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海洋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
对通过政审、体检,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统一组织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编制外人员录用后,享有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公开招聘人员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等,并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四)考试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海洋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也可加入海洋中心人事处组建的“2020年海洋招聘”QQ群(934018397),在线了解、咨询招聘讯息。
(五)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问题,请联系海洋中心人事处马晓博(0411-84783226);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等问题,请联系招聘技术服务部门(010-82205705)。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