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专业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紧急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管理及福利待遇
签定劳动合同暂为6个月(根据疫情情况和工作需要,工作期限暂定为6个月),从聘用当月起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薪4000元(扣除“三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后)。
四、信息发布
沈阳市卫健委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时刻关注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8时—2020年5月28日13时。
(请考生5月26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网上报名系统链接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syyiyuan/index.html#/inde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由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之前随时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于5月28日14时前调整。5月28日14时起关闭服务器。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疫情情况而定,请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关注沈阳市卫健委官网及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考试相关通知。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毕业论文等能证明学历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废止。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卫健委和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7号
联系电话:024-86861190
举报电话:024-86860905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