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口市委党校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办公地点位于营口市西市区智泉街33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4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家庭、单亲家庭、军烈属家庭等条件之一;
4、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无就业登记、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4)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存档证明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5)符合招聘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0日。
3、报名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智泉街33号207室(中共营口市委党校(人事科));
4、报名电话:0417-2993990
四、待遇条件
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营口市委党校所有。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