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政专用通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17〕8号)及《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8〕448号)文件精神,结合党政专用通信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党政专用通信紧缺专业人才。
一、引进计划
2019年拟为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市专用通信局)引进党政专用通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详情见《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党政专用通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专家评审和考察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党政专用通信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我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和“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6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近5年在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聘用过的,和目前仍在编在岗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我市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下载《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党政专用通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本人就读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党政专用通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中相关条款和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工作经历等条件,以上资格时间截至到报名前一日。
3.报名与资格审查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需保持畅通,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5.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党政专用通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历验证报告一式两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4)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与相应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要确认报考资料是否齐全,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编制资料目录,并附所需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两份,报名表单独装订,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一份作为资格审查材料留存备案,另一份作为评审依据。报考人员同时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及一张一寸蓝色底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发送至852941003@qq.com邮箱。
6.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23日(10个工作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A座217、227室
联系人:那音太、郝彤
联系电话:0477-85884608588815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现场或电话告知未通过理由。(二)专家组评审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和实践操作环节,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打分(总分100分,其中面试40分、实践操作60分),成绩当场公布。市委办公室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结合考生工作经验、实际业绩、职称等要素,按照与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党建网(http://www.ordosdj.gov.cn/)、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上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
市委办公室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
2.体检
考察人选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应聘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其进行复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原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相关考察仍按引进程序进行。
(四)公示与审定
根据考察人选的成绩以及考察、体检情况,经市委办公室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序,为引进人员办理入职、入编手续。引进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诚信档案。
五、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地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已享受过我市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六、纪律和监督
(一)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应届毕业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7.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
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8.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9.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85835358588611
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党政专用通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doc